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08 15:3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本公司《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

  投资总额:17440万元

  项目概要: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原码头建设有2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1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5万吨级)(水工结构按满载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进行改造),总长686.2m、平台长652.2m、宽40m,年吞吐量为230万吨,其中废钢进出口180万吨,件杂货进出口50万吨。改造后码头前沿水深条件及港地尺度能够满足12万吨级散货船减载靠泊要求,长度仍为686.2m。同时,本项目对码头平台横梁及部分纵梁、轨道梁侧边采用贴碳纤维进行补强,并将后方陆域的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新增货种进行相应改造。改造后码头的年吞吐量为1055万吨,改造后货种为煤炭、废钢、铁矿粉和件杂货。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货物在装卸、输送、堆取、存放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或大风吹起堆场、作业带和道路表面的扬尘所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到港船舶排出的尾气等。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堆场冲洗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港区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机械噪声、陆域内车辆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4)固体废物的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和到港船舶固体废弃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在整个散货装卸过程均配置完善的防尘抑尘装置,在港区的周边设置挡风抑尘墙,在散货堆场均设置喷淋系统,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量,并加强管理来控制运输车辆尾气和船舶废气的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港口海事部门指定环保船接收处理;堆场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水均经处理后回用,码头和堆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堆场、码头及道路抑尘;生活污水接管新港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并对港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行驶、禁止高音喇叭和夜间鸣笛,废钢堆场用垫层进行降噪,确保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3)固体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生产垃圾由船舶交给港口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废水处理沉淀污泥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水处理含油污泥和机修废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区域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821

  邮箱:2637618587@qq.com

  建设单位: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13852635663

信息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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