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城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靖城街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街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编制的《靖江市靖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部门专栏网页(http://www.cddcty.com/)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领导与机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2、法规公文: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镇政府(办事处)文件、党工委文件;

  3、规划计划:计划总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单位年报;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6、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预报、工作动态、应急事件、应急知识;

  7、重大项目:项目信息、实施进展;

  8、基层政务信息:农村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租拍情况,计划生育;

  9、财政信息:乡镇(开发区、街道)预决算

  (二)主动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1、信息索引号

  2、发布单位

  3、信息名称

  4、信息文号

  5、内容描述

  4、发文时间及分类

  (三)获取方式

  本街道公开以上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街道申请获取。本街道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构

  本街道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靖城街道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靖江市迎宾东路28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0291190,传真号码:80291177。

  (二)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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